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科布尔镇供热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一、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科布尔镇供热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中发改审字【2018】92号批准建设,由察右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誉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察右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科布尔镇供热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科布尔镇;
3、计划工期: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7月10日;
4、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一次供热管网沟槽长度为4385米,供热管网长度8770米(供回水双线),其中:DN159管182米,DN325管7066米,DN273管124米,DN400管962米,DN200管436米。配套建设检查井、放气井、泄水井等设施,恢复管网铺设过程破损路面;
5、投 资 额:500.8365万元;
6、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7、招标内容:负责工程施工及应由施工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投标单位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3、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无在建设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获奖、技术、标准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
1、报名网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ulanchabu.gov.cn);
2、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注:已进入乌兰察布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投标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
投标人自网上报名之日起,应随时登录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栏目中下载领取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4、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楼249房间,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办理流程详见:<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信息库的通知>
联系人:聂宇
联系电话:0474-8182238
五、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审查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4、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北京时间下午17:00前。
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文件的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3、售价:500元,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5月30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二号楼)三楼。
八、发布媒介
1、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2、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mgggzyjy.gov.cn);
3、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wulanchabu.gov.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察右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春
联系电话:0474-590533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誉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鹏飞
联系电话:15624785111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附件1: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