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超级站仪器耗材采购项目询价预审公告
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采用询价,采购超级站仪器耗材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超级站仪器耗材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6]31525号
采购文件编号:SDDYNM-1608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超级站仪器耗材 | 1 | 技术参数详见询价通知书 | 396316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并成为在册供应商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具有国家工商管理局正式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5、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6-11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4-9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纳税凭证为准);
注:(1)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提供2份。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09日至2016年12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资格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伟业大厦9楼918室。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伟业大厦9楼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武晓春
联系电话:0471-5296825-8003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39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471—4632091
山东东岳国际经贸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2016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