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热力总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项目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20〕3851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ZY-ZFCG-SZ-2020-2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1月22日 16:00 | 开标时间: | 2020年02月17日 09:20 | |
二、更正内容 执行包财购(2020)47号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延期,其他内容不变,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延长至2020年2月6日下午17:00,开标时间暂定为2020年2月17日09:20,并根据《包头市政府采购网》的通知随时做出调整,特此通知,望各供应商周知。 | 附件: |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 | 联系人: | 武佳妮 | 联系电话: | 0472-5901245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联系人: | 王萨日娜 | 联系电话: | 0472-5199098-804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