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斯太至乌兰布和农村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斯太至乌兰布和农村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新建乌斯太至乌兰布和农村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阿开审服发[2019]1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市政交通局以《关于乌斯太至乌兰布和农村公路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阿开市交发〔2019〕4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乌斯太至乌兰布和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乌斯太至乌兰布和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乌斯太至乌兰布和农村公路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建设总里程19.709公里,其中主线长18.15公里,支线长1.559公里。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12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路基、小桥及涵洞1/50。其他技术指标均应符合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2.2 计划工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共883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共15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6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10月31日,缺陷责任期共730日历天。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ZJ。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通安全设施、路线交叉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的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近5年(2014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施工监理任务(监理业绩内容必须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条规定仅适用于具有公路工程甲级、乙级监理资质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5.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陆“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ls.gov.cn)”,通过“用户登录”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其中平台选择“建设工程”,角色选择“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二期系统)》)。
业务咨询、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问题请咨询:
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483-6103037(CA办理咨询)
投标系统交易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483-8345573(报名投标系统遇到问题咨询)
CA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0483-6119898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0471-8942366
5.3 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固话工程量清单。
5.4 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随时登陆“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在“招标质疑历史”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5 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招标资料费,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如未缴纳视为未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PDF格式,投标企业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微软office工具编制并转换成PDF文件格式;坚决不允许在已生成的PDF格式文件上使用编辑工具进行二次修改,因此而造成在线预览文件与实际文件不一致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投标文件上传至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和签字,然后保存签章和签字文件,保存成功后下载已签章、签字文件,彩色打印纸质版投标文件(如签章文件过大导致保存签章、签字文件失败,需重新进行签章、签字并在保存前另存到本地再次上传至建设工程平台,同时打印纸质版已签章、签字投标文件;)。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系统“投标函”中,最后点击“确认投标”。纸质版(彩色打印)投标文件递交至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西花园北街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阿拉善盟新政务大楼内)。建设工程平台中录入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保持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完成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
7.2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网上报名成功后,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 “保证金信息”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系统平台“保证金信息”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其他现金缴纳方式视为无效保证金。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7.3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在“选择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采用电子签到(即身份证审验设备读取身份证信息),开标现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与“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设置授权委托人”中选择的授权委托人一致)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到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不满足6.3款递交要求的投标文件缴纳方式”中选择“现金或保函”。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前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保函界面”中填入保函相关信息并将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JPEG格式,必须与原件一致)上传至保证金缴纳系统中,投标人上传后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缴纳情况”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保证金是否有效或上传银行保函是否有效),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7.4投标人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选择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时需注意,保证金缴纳形式一经选定,则无法再做修改。
8. 操作系统及浏览器使用说明
为保证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要求操作系统使用Win7(32、64位),浏览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非兼容模式,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ls.gov.cn)。
10. 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机构: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纪检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电 话:0483-8185087
邮政编码:750306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斯太至乌兰布和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邮 编:750336
电 话:13947496097
联 系 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额鲁特东路秀府家园
邮政编码:750306
电 话:0483-3998119/18604839410
联 系 人:黄先生
公告附件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ZJ |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业 绩 要 求 |
ZJ | 近5年(2014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监理业绩内容必须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信 誉 要 求 |
ZJ | 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获得的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不得为D级。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ZJ | 总监理工程师 | 1名 | 1、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年龄60周岁以下; 4、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投标人应自行更新和维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的人员在岗项目情况相关信息,如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更新和维护相关信息导致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 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d.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函》。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2)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了纸质版投标文件。 (13)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了电子版投标文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7)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皮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8)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皮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建设工程系统平台“投标函”中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6位小数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1]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及分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1) | 技术 建议书 | 35分 | 工程概述 | 2分 |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1.2~2分。 | |
监理工作范围 | 3分 |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1.8~3分。 | ||||
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 6分 |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3.6~6分。 | ||||
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 | 5分 |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3~5分。 | ||||
监理工作程序 | 4分 |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2.4~4分。 |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6分 |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3.6~6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6分 |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3.6~6分。 | ||||
对本工程建议 | 3分 | 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得1.8~3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得25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0.2分;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0.1分。 | |||
2.2.4(4) | 其 他 因 素 | 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20分; | ||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2014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监理业绩内容必须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每增加1项加5分,最多加5分。 | ||||||
履约信誉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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