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改造垃圾转运站车辆车库、洗车房、公共卫生间工程开标时间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建设改造垃圾转运站车辆车库、洗车房、公共卫生间工程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8502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NMGZC2018-Z071-G04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12月29日 10:35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23日 09:30 | |
二、更正内容 变更事由:原公告中开标时间为2019年01月23日09:30,现变更为2019年05月29日下午14:30,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原公告中的其余内容不做变更。 | 附件: | 开标时间更正公告.docx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 单位地址: | 东河区口袋房巷4号 | 联系人: | 马瑞雪 | 联系电话: | 6959635 13604723016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甘德尔 | 联系人: | 赵云翔 | 联系电话: | 13624727835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