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公安局被服装具(二次)询价预审公告
内蒙古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城县公安局委托,采用询价,采购被服装具(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被服装具(二次)
批准文件编号:宁财购准字(电子)[2020]00052号
采购文件编号:ZH2020-00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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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城县公安局被服装具采购 | 1 | 采购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 662967.86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 公安部 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 的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生产企业均可参与本项目报价。 生产 企业 提供的其他被服装具也必须是有入围企业生产的(供货时须提供证明材料 ) 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即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 不 需要提前报名,按本公告第二条第 6 项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报价资料、响应文件直接报价。3、报价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并按本询价通知书第六章格式十填写《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登记表》,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1)以下资料原件,询价小组审核后退还,复制件胶订在响应文件中: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以上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④公安部 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 的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生产企业 证明资料;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2)无论报价企业成交与否,以下资料均留存交易中心:委托代理人参加报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报价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开启前到采购单位,按采购人指定的唯一一名模特人员测量尺寸并制作满足询价通知书技术要求的警用各种被服装具样品至少一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不提交样品或提交的样品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报价。无论成交与否,样品的制作费由报价供应商承担。详细公告内容见附件。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地点:内蒙古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
邮政编码:024200
联系人:赵伟龙
联系电话:0476-4255804
采购单位名称:宁城县公安局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
邮政编码:024200
联系人:齐振广 联系电话:13734852132
相关附件:
公安局采购公告二次:公安局采购公告二次.doc
内蒙古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