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链接
  • 关注项目
  • 打印正文
  •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阿尔丁东热源厂厂区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采购公告

    2019-07-30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阿尔丁东热源厂厂区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阿尔丁东热源厂厂区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563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NMGTF-2019-702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投标人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注册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5)投标人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实力,并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阿尔丁东热源厂厂区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专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截图证明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证明。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9年07月30日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09日 17:00(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20日 09:2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9年08月20日 09:2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
    采购人联系人: 汪帅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90163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4157238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高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981858
    采购文件: 监理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0990880 服务   1.0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阿尔丁东热源厂厂区庭院改造项目监理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