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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19-09-18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837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政采FW2019-286
    采购目录: 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baotou.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状态为“有效”;(网页截图)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两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5、在最近一年有类似物业管理经验(提供承接类似项目相关委托合同原件)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9年09月18日 18: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9月25日 18:00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层)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A 500.00
    答疑会时间: 2019年10月09日 09:20
    答疑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九原区建华南路社保中心对面政务大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09日 09:2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九原区建华南路社保中心对面政务大厅)
    开标时间: 2019年10月09日 09:2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九原区建华南路社保中心对面政务大厅)
    采购人名称: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65号
    采购人联系人: 王慧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7*****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王玮琦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866021
    采购文件: 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60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1435011 服务 1.0 物业服务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9年09月18日 18:00至2019年09月25日 18:0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s://zfcg.baotou.gov.cn) 查看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包头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投标邀请函”;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如标书需要收费请缴纳购买标书费用;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3、 答疑事项
                  2019年10月09日 09:20时前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发起”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答疑回复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起”项目详情页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