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达茂旗消防大队采购体育训练器械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19-12-21
| 达茂旗消防大队采购体育训练器械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
| 项目名称: | 达茂旗消防大队采购体育训练器械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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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9〕3624号 |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HRZB-2019-059 | ||||||||||||
| 评审日期: | 2019年12月20日 | ||||||||||||
| 公示日期: | 2019年12月21日 |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二)投标单位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营业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三)投标人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s://zfcg.baotou.gov.cn/),“办事平台”投标单位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四)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达茂旗公安消防大队 | ||||||||||||
| 采购人地址: | |||||||||||||
| 采购人联系人: | 王先生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8429119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鸿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创业园区A座206-706 |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49030078801500000101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浦东银行包头稀土高新区支行 | ||||||||||||
| 项目负责人: | 王工 |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11.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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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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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成员: | 樊小乐 孙强 张蕾 |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公安消防大队、内蒙古鸿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 内蒙古鸿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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